这本小说完成时,洋基队刚好结束2006年季后赛最后一场球赛。
我不是棒球通,小时候玩过棒球,但长大以后几乎没再碰过,只是单纯喜欢看球赛。
写小说的当时,台湾正掀起一股王建民热潮,发生很多有趣的现象。
如果平时就有在关注棒球的人,我想真的会对那种近乎疯狂的全民运动啧啧称奇。
观察我身旁的家人,我妈是大爱连续剧的忠实观众,平常没在关心体育赛事,却跟我讨论起王建民如何如何(我想她应该连一场比赛都没看过),我爸也开始看棒球(他平常的嗜好是网球跟撞球,偶尔看看高尔夫球),我弟是个早出晚归的上班族,一向很注重睡眠品质,但为了看比赛,可以熬夜或是三、四点起床;身边一些以前连棒球是几个人打都搞下清楚的朋友们,个个开始聊起王建民如何如何,还戴上NYY的球帽,穿上NYY的球衣表示支持,彼此的共同话题又多了一项。
“你有没有看王建民的上一场比赛?”
“有啊,他赢了,下一场要对口口队。”
去美国纽约玩也多了一项地标要走。记得去洋基球场看一场比赛,开始试着了解棒球规则跟大联盟的球队和球员,还用不流利的英文念西班牙文的名字。
连平常的生活和工作也受到影响,赢球了,工作起来特别带劲,心情愉快;输球了,唉声叹气的,整个人无心没精神,工作进度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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