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汤羽接到寿星朋友的电话。
“生日快乐。收到书了?”
“傍晚到的,你还特地寄快递呀!让你破费了。”
“还说,就算只晚一天,你还不是会哇哇乱叫?”
“谢喽!对了,你答应我的读书心得在哪儿?”
汤羽打个哈哈:“唉!那本书可是送给你的礼物,当然得全新奉上,怎么好意思僭越先看呢?”
汤羽没说出口的是,友人收到的书并不是那天从江彦青手中抢下的那本,而是她昨晚特地去其它书店重买的一本。
不知为何,汤羽不愿送走原先那本,明知以自己对爱情小说根深柢固的厌恶程度,未来翻阅的机率迹近于零,还是宁愿把书搁在抽屉里。不仅如此,更特地买了自黏书套,珍而重之地包好书皮……
“哼!也有这种说法?”
友人的哼声听在耳中,汤羽没来由地耳根发热。
朋友说的分明是另一回事,汤羽心有所思,恍惚中听来却成了:你怎么不说,因为舍不得他碰过、捧过、读过的东西,硬是把书留下?
难为情下,汤羽连忙为自己辩解:“不,不是这样的,我只是想或许以后比较有空,可以翻出来读……”
“那就好,我推荐的书绝对值得一看、二看、三四五六看!”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心思。”
理应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接得天衣无缝。
“对了,你还记得光头诚吗?”
“当然记得,我们班上最搞笑的人物嘛!所有大学生莫不追求时髦,把自己打扮得光鲜抢眼,他老兄却剃个大光头,还说那是十年后将卷起风潮的新潮发型,而他就是领航的先驱!”汤羽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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