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 两年后--
她不该设闹铃的,当那法国号角声穿过羽绒被撞进她的耳膜时,她开始诅咒自己的自以为是,清晨的低温粉碎了她的自制力,她一点都不想起床,只想蜷缩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到自然醒……
但是--今天是周末了,如果不赶到图书馆去,等在那里的杰瑞就会发火,杰瑞一发火,就会走人,那她的期末报告就会跟着完蛋……所以,她必须再一次命令自己做个机器人,没有知觉,只要跟着大脑的命令动作
她一跃而起,按下疯狂的闹钟,跳下床,拼命地跳跃,做几个拳脚动作驱走寒气,再奔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战斗澡。当她换好外出服精神抖擞地站在镜子前时,她很高兴自己又再一次战胜睡魔了。
拎起笨重的背包,她推开大门,一座会移动的馒头山挡在她面前,她不疾不徐地高喊,「李维先生,早安。」
「早。有礼貌的孩子,不是说叫我约翰就行了吗?」馒头山很有技巧地将庞大的吨位挤进门内,只到他胸前的杜蘅很辛苦地仰望着他。「喏,妳的花!」一束白玫瑰像变魔术一样地在她眼前盛开,扬着早晨的芬芳。
「谢谢!」她将脸埋进柔软的花办里,浸淫在每周一次的幸福里。「今天……你有没有瞧见是谁将花摆在门前的?」她朝他眨眨眼。
「只看到一点点。女孩,他自行车骑得很快,头发是金色的,我猜是诺顿家的长子,跟妳念同一所学校,人很害羞。」他朗笑数声。「要替妳插在瓶子里吗?妳看起来正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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