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到自己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心事,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
她将金笔放回原位,她并没有买那枝金笔,她不想再重蹈覆辙了。当初那枝金笔和绿色札记本就是她相中才怂恿明旋买的。而后她用金笔写札记,所流露出的少女心事昭然若揭,最后明旋却把两样东西都留给了巩群翰。
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唐欢消失在人群之中,最后她仍是什么也没买。
而巩群翰走着走着,也走到了文具处。
买枝笔好了,他心里暗付,同样是金笔,自己买的和别人送的毕竟不同。有札记本自然要有笔,他不怕别人取笑他用粉红色的札记本。
因为唐欢是粉红色女郎,也算是一种联系吧!他不想完全撇清她。
买哪枝笔好呢?他对笔的外观不甚重视,好写就好。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试写纸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姓名——巩群翰。
太不可思议了!
是谁?是谁在呼唤他?
这笔迹好像在哪里见过,看起来才没多久——
“唐欢!是你吗?”他没见过唐欢的字迹,可他希望是她。这是用哪枝金笔写出来的?他试过一枝又一枝,却分辨不出来,干脆把一打全买回去!他此刻甚至有这种疯狂的念头。
临走前,他撕下那张试写纸,心中兴奋地想着:娟秀的字迹,一定是出自女子之手。
他自我安慰着,若是唐欢就好了!巩群翰情不自禁深吻着字迹。蓦地他才惊觉这字迹非常眼熟,他到底在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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