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骑着车去附近一家咖啡馆点一杯卡布奇诺,坐在那窗明儿净的空间里,和年轻的女老板天南地北地聊天说笑,这已成了每天的习惯,也是我这近乎自闭的工作中唯一的社交活动。
在那里喝咖啡喝了好几年,与女老板从生疏到熟稔,竟也有了一份情谊。
她知道我在写作时,惊讶得不得了,虽然她说得委婉,但我知道,我这副平凡模样,很难让人想像得到是在爬格子的。(真不知道读者都将作者想成什么样子——?)
尤其我这种慢熟慢热的人,不说话时还挺严肃的,但一混熟了就忍不住会哇啦啦地朗声笑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气质形象几乎全毁。
但交朋友总要靠三分侠气,难得和女老板还挺合的,每天下午利用一点点时间去她那里和几个工读的美眉闲聊,或是和女老板的妹妹、老板(女老板的先生)瞎扯,不但能放松心情,也挺快乐的。
事实上,女老板很年轻,可是,也许是得面对各式各样的顾客,言谈成熟,为人爽朗,有时候心情不好,和她聊聊,总能得到一些启发或是安慰,感觉真的很温暖。
有时我总会想,人真的是非常重情的动物,在一些生活中的交易买卖过程,交情也许反而比金钱来得重要,我知道我迷上的不只是她家的咖啡豆香,还有她那份待客的热情……
当然,去除感情的部分,在那里也闹了不少笑话,好比说,自己曾幻想带着笔记型电脑到那里去写作,点一杯饮料,敲着键盘,看能不能成为J.K.罗琳第二(听说她就是躲在咖啡馆写出《哈利波特》的,结果成为英国大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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