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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兰三九九年,春二月,芙蕾雅东部平原官道。
上午时分,阳光明媚,路边的青草已然浓绿。
道路两旁,稀疏的树木也正由翠绿鹅黄转为深色,稀稀落落的旅人,匆忙地赶着路,争取在日落前,进入城镇。
几位少年引人注目,乍一眼看上去,好似全是贵家子弟,无论头上带的头盔魔法帽、身上穿的铠甲魔法袍、腿脚上穿的便鞋铁靴,皆非凡品,实用性、观赏性兼顾。
再细细地这么一看,又好似一群苦修者,无论何时,都在对自己进行精神身体的双重折磨。
苦修者,往往是最不在意装备,在意外物的一类人,当这两者结合,就不免使路人多看几眼,心中暗自奇怪了。
当先的少年持盾端枪,赶路中还身着全铠,看着就累人,背后一把褐木色长猎弓,难道,这少年是一位骑士兼猎人?
少年端枪位置很有问题!
即便是乡下干农活的农夫也知道,用锄头也是一手在中部,一手在后部,利用杠杆原理,让自己轻松再轻松。
而这少年,并没有用一只手在长枪中部做支点,而是双手紧紧握在长枪尾部,长枪反射耀眼光泽,必然是上好钢枪,估摸着,怕是有三四十斤,这样端着,加上比枪柄重的枪头,得用上长枪两三倍的力量……少年面目端正,牙关紧咬,额头汗珠大片往下淌,在并不刺眼的阳光下,熠熠生辉,远远便能瞧见,嘿,这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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