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我们要一起打仗了吗?
格鲁特感慨着问亚瑟。
眼前的格鲁特穿着特制的三层精铁甲胄,厚重的肩膀上全是长长的尖刺,表面闪着寒光,浑身透着浓重的血腥气,如果你距离足够近的话,还能看到上面厚厚的一层红褐色的瘢痕,那是血的颜色。
那是他的宝贝,他舍不得脱,自从那次在战场陷入层层包围,花了几个小时,才从尸山诺克萨斯人的血海中杀出之后,他就知道了这东西的宝贵。
战场上,那些体型只有他小腿大小的诺克萨斯人战士,密密麻麻前仆后继的扑上来的样子,给他留下了终身难忘的记忆,也给他留下了满身的伤痕。
虽然格鲁特凭借此战赢得了战场赫赫有名的双头死神的凶名,亲手搏杀了上千名诺克萨斯人,但从此之后,格鲁特就再不敢凭借裸装出战,凭借天生的**去和敌人厮杀,不管到了哪里,他都披挂着他这幅厚厚的总重达三点五吨重的精铁甲胄。
虽然是食人魔,但是格鲁特不同,他是食人魔中少有的天才,食人魔萨满。
在那段没有了亚瑟为他遮风挡雨的日子,他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现在亚瑟终于回来了,却还要带着他再次走上战场。
说实在的话,格鲁特不喜欢战争。
一点儿都不喜欢。
曾经天真的格鲁特以为战争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但是当他真正的经历了战争之后,才知道那种认知是多么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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