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 他有一日下午从照相馆早退, 提前回了家。
刚打开大门,就看到那保姆把老徐的腿抱在怀里, 正卖力地给老徐捏脚呢!
一边捏脚还一边哼唱着昆曲《牡丹亭》。
徐彦博心里立马警铃大作。
他们家给保姆的工资是七十块,只负责洗衣、做饭、读报、打扫卫生,保姆不是旧社会的丫头,这份钱可不包括给老爷子捏脚!
瞧这两人的熟练程度,这应该不是
第一回 了。
但他跟媳妇在家的时候, 这保姆可老实得很,从没给老爷子捏过脚。
更让他在意的是, 这保姆竟然还会唱戏!
自家老子那点爱好,他是了解的,因为这个爱好,当初还差点给他们找了一个后妈!
所以,徐彦博不顾老头子的反对,态度强硬地把那个保姆辞退了。
不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老徐家已经用惯了保姆,冷不丁没了保姆以后,全家人都不习惯。
保姆还是要找的,但是以防引狼入室,徐彦博决定这回的保姆由他亲自去找!
他找来的第三个保姆,脸上有点小雀斑,与前两个保姆相比只能算相貌普通,也没什么文艺特长,不会唱歌唱戏。做饭比前两个好吃,但不是特别勤快,使唤她去楼下取个牛奶报纸都使唤不动。
让徐彦博比较满意的是她的年龄。
老徐这人要面子,也爱惜名声,绝不可能找一个跟闺女同龄的保姆再婚。
因此,这第三个保姆就仗着年龄优势常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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