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龄的孩子长时间相处,很容易玩到一块去,萧瑟的妈跑了,在夜场当安保的爸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意外死了,无父无母的他便也成了来阮家蹭饭的一员。
小时候,萧瑟营养不良,弱不禁风,仿佛随时都会一命呜呼。
阮姨心好,多一个人多副碗筷便是,不过要是生病了,他们可没看病的闲钱,从小到大,盛宁宁感冒发烧的小毛病都是硬撑过来的。
大家都以为活不长的萧瑟,皮实的生存了下来,比他木讷早死的爸更圆滑,十几岁的年纪就在夜场混得风生水起。
这里孩子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么拼命挣扎离开,要么认命扎根在此。
盛宁宁是前者,上小学时就坚定了要离开泥沼的目标,小小年纪就抱着书本彻夜苦读,只为了申请到奖学金,离开这个小城镇,去滁市的寄宿学校读书。
而萧瑟则是后者,因为一张妖孽漂亮的脸,他早早被夜场经纪人看中,只要简单的陪客人喝酒,聊天,每天能赚大把的钱。
彼时,萧瑟才十二岁。
她白天上学,晚上回阮家,平日里很少和萧瑟碰上面,但寒暑假却被迫被廉价的烟酒味混杂着劣质香水味盖满记忆。
阮家是上下两层的老式阁楼,阁楼只有一米半高,本来叁个人在阁楼打地铺,阮渊个头窜得快,在阁楼直不起身后就搬到了楼下的杂物间,有一段时间,阁楼就盛宁宁和萧瑟住着。
“小宁儿,太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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