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曼开始停下了所有的话,一步一步的走着,每一步都走的格外艰难与辛酸。
她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林立先生的身上。
但是林立只是冷漠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全然的看着饶曼。
饶曼的脑子里不断地回想着她曾经与林立先生所有的一切接触。
她曾经是贫民窟里的孤儿靠偷窃为生,有一次她偷了赌场的钱差点被打死的时候,遇见了一旁经过的林立。
饶曼抓住了林立的手,冲着林立说道,“先生,救救我。”
林立并没有出手相助,他看着那些人再次追上来,抓住了饶曼,扒开了她的衣服,羞辱她。
饶曼疯了一样的反抗喊救命的时候,林立扔给了她一把枪。
饶曼是个孩子,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用枪,那把上了膛的枪握在林曼的手中。
林立说了一句,“你杀了他们,我带你走。”
枪响,两个男人并没有被她一击毙命,饶曼就已经失去了意识。
等到饶曼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酒店的床上,温暖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她一睁眼就有一碗热咖啡。
饶曼第一次喝咖啡可以就着三明治而不是要从垃圾桶里翻出来那些散发着恶臭味的不知道是几种食物夹杂在一起的东西。
她见到林立的时候,林立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站在了门口,宛若天神一般。
从此,饶曼开始跟在林立的身后。
饶曼从被林立救了的第一天便和林立说,“你救了我,我要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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