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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和虎三妹将黄喉貂全部搬运到巨石下时,孟焦也拖着小野猪返回了栖息地。
将猎物堆在岩壁下一角,单独拎出来一只黄喉貂,趁着下雪天,孟焦准备享受享受生活。
毫不费力地从腹部撕开黄喉貂的尸体,孟焦寻找着营养丰富的内脏,那是猎物身上口感最佳的部位。
可惜黄喉貂的体型太小了,小小的心,小小的肝,肉也没多少,吃起来并不过瘾。
很早以前,还喝奶的时候,孟焦曾经多次设想过自己饮毛茹血的那一天。
各种动物的尸体,或是冰冷或是温热,那种皮肉的质感将会多么难以下咽,多么恶心,它认为自己可能会很难接受这种带着血液和骨骼的生肉,甚至产生厌食症。
然而从当它将第一块肉吃到嘴的时候,那种幻想中的对生食的抵制就完全消失了,那么顺理成章,就像人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孟焦不得不承认,尽管再三压制,自己还是被野兽的本能影响了。
一边想着一些有的没的,一边大块吞咽黄喉貂的肉,未多时,整只黄喉貂就进了肚子。
“味道属实不太好……”
吧唧吧唧嘴,孟焦给出了以上评价。
在它吃过的各种动物中,飞禽的味道是最鲜嫩的,尤其是小型山雀,身上那点碎肉混杂着中空的脆弱骨骼,咬起来嘎吱嘎吱响,能给它以味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
比飞禽稍差一点的便是大中型食草动物了,诸如驯鹿,野猪一类的猎物,量大管饱,味道中规中矩,在水平线之上,尤其是肌肉和筋骨相连接的部分,脉络分明,掺杂着有韧性的筋条,极有嚼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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