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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舍不得走,挂在墙头,一直望着我。
挺委屈的,我明明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可糕糕和鹿橘都跟我疏远了。
没有人搭理我,于是我整天都跟在枕戈屁股后面厮混。
别看枕戈高高瘦瘦的,他真的太能吃了,每天都喊饿。
枕戈吃也吃不胖,可怜每次跟他拼单点外卖的我,肉眼可见的越发圆润。
枕戈枕戈枕戈,年底就要离开C市的枕戈。
橙子,我做错事情了,我为了逃离痛苦,最后还是选了那条不正当的捷径。
我偶尔还是哭。
肯德基店里,我坐在角落,手里拿着鸡腿,眼泪似珠子吧嗒吧嗒落。
周围人忙忙碌碌,坐在我旁边的枕戈连忙拿纸帮我擦眼泪。
“怎么了这是,小祖宗,这又是怎么了。”枕戈一点一点擦干我的眼泪,慌乱的说。
我哭得笑出来,说,“我觉得我好幸福。”
枕戈摸了摸我的头,宠溺的说,“笨木北,乖,听话,不哭了。”
并且顺势旁若无人的亲吻我。
橙子,这些事情应当是你做的才对,这些事情别人做了,我也全当是你做的。
所以我感到幸福。
是的,正如办公室疯传的一样,枕戈成了我的男朋友。
但我极力否认,枕戈也被我拉着死不承认。
直到,我和枕戈午休跑到写字楼下的肯德基吃东西,他亲我的画面被路过的同事撞见。
是怎么在一起的呢。
为什么要在一起呢。
在一起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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