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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哒,噶哒……”
马蹄慢慢踩踏在地上,骑着枣红色汗血宝马,手持精钢虎头刀的胡格走在前面,后面是两辆驴车拉着几箱子白银和王腾夫妇,外带一个纳兰尊。
这匹马最后也按缴获的战利品被王腾留下了,准确地说,是在懂事的县太爷暗示下,把这匹马转赠给了胡格,用他老人家的话来说,英雄配宝马,论功行赏,今天胡格也当得起这份大赏。
“胡大哥,这马,你喜欢不?”
王腾问道。
“喜欢!”
胡格眼底尽是满足。
这次大凉山除暴,非但大快人心,还满载而归,当真不虚此行。
此行最开心的人一定不是王腾,而是胡格。
作为一名习武之人,他对金钱白银这种身外之物不甚感兴趣,一贯就是够吃够喝就知足了。
对他来说,这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东西,不外乎就是一把趁手的兵器,一匹日行千里的烈马,如今才跟了王老爷,剿了一窝算不上名堂的山匪,居然两厢都有了。
也不知道这伙山匪怎么有这么大能耐,居然能弄到这样上好的汗血宝马和精钢虎头刀,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那胡大哥,你给这匹马起个名儿吧!”
王腾提醒道。
“嗯,也好……”
说着驾马而行的胡格还真的开始苦思冥想起来。
“有了!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此马能日行千里,风驰电掣,不如就叫它‘赤兔’如何?”
胡格两眼放光,惊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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