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某奇怪的诅咒。陆凡在那天跟那个较真的读者撕逼后,就再也写不东西了。
就如那读者所说,成了名之后让他觉得不用付多少努力也可以,反正水就有钱拿。因此也没再沉心打磨自己的写作能力,因而现在就算水,也江郎才尽了。
编辑的微信发过来:怎么还没更?
陆凡烦躁抓抓头发,把自己的况如实告诉编辑。
编辑也表示理解。像陆凡样的作者,拿铁网太多了。
编辑:要不找枪手吧。朋友有工作室,帮看看。
陆凡当然知道网文界找枪手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第次做事,他心里有慌。
“靠谱吗?万被揭发.......”
“不会的。都签的有保密协定。只要给钱,枪手什么都写。”
编辑很快要来了工作室枪手的稿,把些文章分别发给陆凡。陆凡看着,频频皱眉。
“写的也太菜了。还不如自己写。”他如实道。
编辑无语:“那自己写啊。写不来还嫌人家写的不好,真难侍候。”
“......”
陆凡突然想起那天那读者写的段,初看时让他惊为天人。
他翻到跟那读者的聊天记录,又看了遍他写的。文笔纯熟,人物塑造鲜明,他甚至觉得是哪位大神的马甲,而不像自个素人之手。
鬼使神差,他开那人的头像,添加他为好友。
对方很快同意。
“有事吗?”
陆凡踌躇半晌,试探问:“是听风不是雨的马甲吗?”
听风不是雨也是他很熟,并且很欣赏的作者。他觉得人的文风有像听风不是雨,就瞎猫碰上死耗子先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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