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不快乐跟我是不同的。
他的爸爸妈妈很爱他,爱到眼里只有他。
可是他的爸爸妈妈彼此却并不相爱。
我太小,也并不知道什么是相爱。但我总归是知道一样事情的。当人声嘶力竭,满脸通红的朝着对方破口大骂,总归不是爱。
羊毛衫和皮夹克,似乎并不合身。
其实,这也是我格外喜欢跟染染玩的原因。
因为,他跟我一样惨。
在他面前,我不自卑,也很少霸道。
我怡然自得,我处之泰然,我卑鄙无耻。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染染是不会介意的。
他比我大两岁,已经上了小学二年级,带上了翠绿的绿领巾。
他成绩很好,认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弃我是个文盲。
更重要的是,他跟我说话的时候,用的都是普通话。
他很迁就我。
染染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所以他上小学二年级的第一天,我就买了根鲜红的红领巾给他送去。
他也十分感动地收下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一次都没有戴过,可能他是想要低调。我也一点都不介意。
想到这,又想到早上的包子事件。我竟然就因为一个包子根陈染之绝交了,我是当时肯定也是被包子精附体,脑子里进水了。
跟陈兰掰掉之后,我离家出走了。
出走地点:我家的饭店。
作为家族企业拥有者二代。我本来幻想的是站门口有人给开门,一进门,就还有人给你鞠躬。
但是理想是偶像的,现实是写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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