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买回家来,类似一个收藏狂,买回来以后却又连欣赏的兴致都没有。
唯一能让他当成心肝至宝爱不释手,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的,是一根被他锁在书房保险柜,相当貌不起眼的金簪子。
金簪子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已经被他摸得看不出原本面目,像一根深黄色的小细棍儿。
顾云廷犹记得小时候自己不懂事,偷偷趁他不注意拿出来看过。
结果就是从不动怒的顾临野把他狠抽了一顿,屁股皮开肉绽,一两个礼拜都穿不了裤子,从那以后老老实实,再也不敢造次。
到今天他仍然好奇那根簪子是谁的,不过已经知道顾临野不想说的事就绝对不会说,于是懒得费工夫去想。
他一脚踹翻地上的木雕漆金大象,大摇大摆上了楼,走进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间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已是傍晚,顾临野还是没回来。顾云廷草草吃了点东西继续睡。
夜深人静时,有人轻轻摸他的头发,把他从梦乡里拽了出来。
顾云廷睁开眼睛,借着清冷的月光,看见了身穿白T的顾临野。
微弱光芒中,他仍然是个青年,已经看起来比自己都年轻。
顾云廷揉了揉眼,咕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又跑到破庙里当和尚去了。”
顾临野好脾气地笑,“做过的事我怎么会再去做?倒是你,又吃瘪了?”
“谁说的?”
“不吃瘪你不会一回家就睡觉,小时候你被高年级的同学打了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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