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他一个城市少年,不过在电影和游戏上看过此类枪战,后来的一个小时情绪大起大落,而阿Phone一路开车开船全不碍行动,也就没顾忌到此。
阿Phone三年前调到重案组,各种危险交火情况所在多有,这次伤势又不重,他开着车就用随身带的止血绷带包扎好了,下车时为防半身血迹吓到人就把原来司机搭在座位上的外衣穿了来——要不是林奕狠命抱住他不撒手,他都懒得提这事。可这少年虽然毛手毛脚,对自己一片牵记挂念之情却是真的,拦他一句没拦住,也就由得他解开自己外衣。笑道:“没事,已经包扎好了。”
林奕刚才抱住他时眼睛就湿了,如今看到它里面套着那件血衣,又心疼又后悔,眼泪跟着就下来了。
阿Phone一看他虽然长得身高快赶上自己了,却还跟五年前一样见了面就哭,只当他是小孩子方才受了惊吓,拍拍他肩头安慰他几句;一边照看着游艇,由得他解开自己带血的衬衣,仔细查看了一番——林奕见果然都包扎好了,血也不流了,这才放心;又跟个小猫似的贴身站在他右侧,问道:“锋,锋叔叔”
阿Phone笑道:“我大不了你几岁,你快长得跟我一般高了,别叫叔叔了,叫锋哥吧。”林奕答应一声,道:“锋哥,你手机号多少,我记下来——你也不用CALL机了,也不在原来那个警局了。我一直想跟你打电话都找不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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