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百兵之君也。
它不但是一种武器,还是一种礼器。
万物只要一和“礼”沾上边,就凭空多了一种庄重感。
有的大家公子即便根本不会习武,也要佩戴一把剑,穿得整齐端庄,腰上再有一把好剑,看上去就更好。
方休的剑,剑鞘是黑色的,剑柄什么也没有坠。
他的剑是杀人用的,不是装饰用的,所以不漂亮,不惹眼。
这把剑就叫“缠魂”。
它比寻常的剑更长,更轻,更薄。
所以有时剑刃就像一条银蛇,让人望而生畏。
这把剑的铸造用了六个月,剑刃才达到让他满意的柔韧度,这在那时不是个易事,放在今天也挺难,所以铸将自己也很自豪。
他造的剑会成就一个剑客,剑客终有一天会死,剑却不会。
方休当然喜欢这把剑,他也喜欢这匹马。
马儿通身乌黑,能很好地藏在夜色里。
有一回他刺杀时失了手,受了伤,觉得自己一定跑不了,所以干脆不跑了,就下马站在那里等死。
他并不想这匹马也跟着他死,于是拍了拍他的屁股,抽了两鞭,听到它嘶鸣一声,飞奔着跑远。
对方看见方休一个人在路中央,半跪在地上,撑着剑才能稳住身形,便得意洋洋地下了马,准备杀了这个不长眼的刺客。
然而黑马没有离开,它只是要猛冲一段路借力,甚至聪明地转了方向,从那人侧面急奔而来,把人撞得飞出去老远。
方休哭笑不得,看到那人的马被吓得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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