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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第三医院急诊科手术室门外的走廊外。
王灯明叼着一根烟,两眼望着医院的圆形吊顶。
香烟,是他主动向探长要的。
“在想什么呢?”
“为什么开枪。”
“副驾驶的歹徒下车后提着枪下车,我的经验告诉我,我不开枪,你会披上美国国旗,别不信邪,你应该为现在还能跟我对话而感到庆幸。”
王灯明肩膀歪斜斜靠在墙壁上,懒洋洋的,像极了一个穷困潦倒却在思考的瘾君子。
从那只黑白相间的猫掉在警车的车顶的那天起,王灯明就预感知道这个案子会给他带来麻烦。
但他万万没想到,那不是一般的麻烦,那是随时丢命的麻烦。
在南达科州帮艾恩纳抓毒贩的时候,虽然是间接的,但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法拉利人命案,那次,被人用枪盯着后脑壳的滋味终身难忘,要不是他运气好,只怕已经披上了美国国旗。
这次,如果探长没开枪,副驾驶那位首先开枪会怎么样?
假如菲碧迪的枪口再歪一点,会怎么样?
想想三个小时之前的场面,再想想南达科州的枪击现场,王灯明终于发现,他不是属猫的,也不是打不死的小强,他顶多是一只强壮的公蚂蚁。
阎王时时刻刻在他身边笑眯眯的看着他。
我是谁,警察楷模,英雄警察?
王灯明在美国当警察以来,从来没像此时此刻这样在感悟警生。
“苦力警察一般都是这样,想开点,还活着,活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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