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规则。
三是——没必要,冤魂杀人导致不能投胎或者直接被人间道士斩得飞灰湮灭,还不如直接投胎。
第一条在温如瑾看来,这简直就是个大笑话,就像是“凡是妖怪都是坏的,恶的,都应该直接斩杀”一样可笑。可是在有些人看来,人是有好坏的,鬼是不用分的,鬼要是到了人间,都该死。
第二条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这一类人都是死脑筋,规则就是人定的,既然社会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规则为什么不跟着社会情况而改变?规则本身的滞后性,又因为这些老顽固的存在而显得如此可怕。
第三条通常是“我是为了你好啊,你虽然很惨,可是复仇有什么意义呢?你都已经死了。”
更可笑了。
第171章 第 171 章
据守静的反馈看来, 温小阳和那一日一起行动的特殊部门的那个叫做陈可安的男人,都是属于第一种“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的,认定了鬼物就不应该滞留人间,若是为了执念而强留,就该杀, 如果强行滞留人间, 还犯下杀孽, 那就该斩!
那日一起同行的叫做邓清清的, 就属于第三种“人都死了,就该投胎去,为了一些不必要的执念强行给别人添麻烦,断了自己投胎的后路, 简直得不偿失”的圣母类型。
在温如瑾看来, 这两种都没什么可取之处——前者是真正的蠢,完全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宛如巨型智障儿;后者是坏, 圣他人之母, 慷他人之慨,刀子捅在自己身上压根不会痛,想怎么哔哔就怎么哔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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